央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(記者杜希萌)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環保部等六部委公佈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(試行)細則》:三大重點區域內,城市PM2.5年均濃度如果不降反升,該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情況考核將得0分,相關地區主管領導將被約談。
  這次新發佈的《考核辦法》是對今年四月國務院頒佈的“最嚴格”治霾考核辦法的補充和細化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除考核PM2.5年均濃度下降指標外,其產業結構調整、工業大氣治污、機動車污染防治等10項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同樣是“考試範圍”。兩方面考核指標,分數較低一項決定最終評分結果。這要求地方既要治理源頭,也要看到改善實效。
  環保部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:從考核指標的體系設立上來看,不光是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而且要靠和環境質量的改善。而(地方)環境質量改善的越快,也意味著地方在產業結構調整,整個環境體系建立,監督體系建立等各個方面做的更好。
  環保部,監察部等相關部門將對各地進行常規性督察,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佈。
  環保部副部長翟青:我們要在重點區域進行綜合性的督察,重點是對地方政府的貫徹落實情況(大氣十條)進行檢查監督,通過這種督政方式使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這個規定落到實處。
  考核辦法中還明確,如果當年地區空氣質量,也就是Pm2.5或PM10年均濃度不降反升,該區域考核將計0分,也就是不合格,不但會面臨環境限批,其主管領導還將被中央約談,這給地方戴上了雙重“緊箍咒“。
  柴發和:最重要因為執行不好的地方,要約談地方主管的。我認為這樣的措施會讓各地都把大氣污染治理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。  (原標題:六部委公佈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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