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翟興波、趙貝 實習生徐丹)為了避免出現快件丟失或損壞引發糾紛,許多小區物業不代收快件甚至不允許快遞企業人員和車輛進入。這種情況有望改變。昨日,省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《湖北省郵政條例(草案二審稿)》,二審稿對如何解決“最後一公里”投遞難、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等作出要求。
  二審稿規定,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住宅區、商用寫字樓的產權人或物業管理單位,應當在適當位置設置接收郵件的場所,提供接收快件的場地或者服務設施。未設置或未提供的,應當允許統一著裝並佩戴標識的郵政企業、快遞企業人員和車輛進入,為用戶提供服務,不得阻攔。經收件人同意,物業公司可以為業主代收、代轉郵件。
  二審稿規定,未經法律明確授權或用戶書面同意,郵政、快遞企業不得泄露用戶信息。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按規定的保存期滿後,要集中銷毀或者刪除。違反此項規定的,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。
  二審稿規定,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,郵政、快遞企業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,否則不予收寄。
  (原標題:我省將立法破解“投遞難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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